2009年7月16日我所青年律师刘伟做客上饶电视台,就未成年少女遭受“性骚扰”后如何维权接受了采访。刘伟律师指出:首先,未成年少女要时刻保持警惕,尽可能不要单独与陌生男人在一起独处。比如,就医时也尽量要让自己的家长、监护人一起陪同。其次,未成年人在受到“性骚扰”时,千万不能害怕,要正气凛然。因为很多不法侵害者在受害人萎缩的情况下会变本加厉、更加的肆无忌惮实施侵害行为。在有可能情况下,可以收集起不法侵害者的证据,用以证明其违法行为。最后,未成年少女假设受到“性骚扰”,应当马上报警,由公安机关介入进行调查,公安机关通过调查认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《治安处罚条例》给于其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。次日该采访节目在上饶电视台《天天播报》栏目中予以了播放,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