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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义律师参政议政,律师看守所会见难,在上饶已不再难

时间:2009-7-21 8:53:32点击数:613 录入:admin
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黄鹤、吕国继讯:
 
       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迟非,以上饶市人大代表身份,向上饶市人大提出《要求敦促我市各县市看守所在律师会见时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议》,该建议获得实质成效。
 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颁布施行以来,上饶市部分看守所拒不执行《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关于律师会见的规定,致使律师会见陷入尴尬境地。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江西省政协委员、上饶市人大代表、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迟非深感维护并执行《律师法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在市律师协会的支持下,他及时组织所里律师,对全市看守所在律师会见方面是否按《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这一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,并听取县市部分律师事务所的意见,在调查的基础上,形成书面建议:《要求敦促我市各县市看守所在律师会见时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议》,并在大会期间提出,该建议很快获得市人大的重视,被列为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80号建议,向上饶市公安局转交。
     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,上饶市公安局在认真征求迟非代表意见的基础上,向市人大回函《关于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》,回函中表示:“我局专门发出通知,敦促我市各县市看守所在律师会见时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,在具体实施中按照《江西省公安厅办理刑事案件规范》第六章参与与诉讼有关规定执行。”此举不仅促进了《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我市看守所的贯彻落实,大大方便了我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,同时也反映出通过律师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特殊身份,以提建议、议案的方式改善律师法律服务环境,提高和完善律师执业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