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炳鑫律师走了,他走的很突然,在2010年7月28日上午9:30突发心脏病去世。
叶炳鑫律师生于1948年3月15日,原在铅山县三中任教长达三十余年,并曾连任五届铅山县政协委员。2004年9月,叶炳鑫从教师岗位上退休,凭着原来担任教师期间通过的司法考试资格,来到我所从事律师工作。所里执业律师中他年龄最大,因此,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“老叶”。
印象中的老叶似乎与出身教师有关,言谨慎行。刚来所里时,见到我们总是称呼“领导、领导”,因他年事较高,家在铅山县,只身在上饶市工作,所里对他的饮食起居较为关心,经常嘘寒问暖,他总是说“谢谢领导对我的关心,我没什么需要。”如此客气的称呼倒是弄得我这个比他小了近一半年龄的人不好意思。
印象中老叶工作非常认真,事无巨细,勤勉踏实。入所几年来,与他共同处理的一件工程款纠纷案件让我记忆犹新。案件中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:即须向气象局查询当年下雨天气的次数,这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。老叶二话没说,开好介绍信,直奔气象局,埋头查了两天,又花了一天时间,制作了一份非常详细的表格,再配以规范严谨的证据目录及证据清单。当我拿到这些证据后,不禁悄悄汗颜,他的认真与严谨,令我肃然起敬。
印象中的老叶爱喝酒,可因为年龄大,身体的原因,家人不让他喝,所里也不允许他喝太多。每次所里聚餐或有应酬,我们都不给他倒太多酒。但他很爽,端起酒杯总喜欢一杯一杯地干掉,无论白酒、啤酒、红酒还是黄酒,爽得有时让人害怕与他喝酒。可老叶,现在我真的想再与你喝一杯,来,干!
印象中老叶性格非常耿直,心直口快。有一回晚上,我在办公室加班,他喝了很多酒,回到办公室,一身酒气径直冲到我办公室,为一点小事,向我及所里提意见,声音很大。待我给他详细解释所里的种种考虑及制度的设置原则后,他服了,笑颜逐开的说:“黄主任,我理解了,我真心的接受所里的安排。”这就是老叶。
印象中的老叶,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。所里安排的各项工作,无论义务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,还是开会、学习、旅游、聚餐,他总是毫无怨言,积极参与。所里年轻人多,他总喜欢与年轻人在一起,偶尔参与年轻人的娱乐活动(打牌),徐小军律师进新房那天,赢了牌的他笑的像个孩子。
印象中的老叶是个非常节俭的人,为了三个子女,他呕心沥血,对自己的吃、穿、住、行等各项花销,非常节俭,甚至到了刻薄的地步。为此,我没少说他,“儿孙自有儿孙福”,“对自己与夫人好一点”,“该享享清福了”。可他嘴上说“是的,是的”,却总也改不掉节俭的习惯。
印象中的老叶豪情万丈,对律师事业充满信心。他曾多次说:“我要再做十年律师,到我七十岁时再退休。”他始终身体践行着这句话。因了他这份豪情,这份自信,这份坚持,这份对律师事业的执着与热爱,我始终对他,对我们所的未来,对律师事业的未来充满信心。可如今他却悄然地离我们而去。
我们所是个大家庭,在这个家庭里,大家相亲相爱,相互扶助。老叶,你就像位长者,我们会想你,会永远怀念你!
生如夏花之灿烂,逝如秋叶之静美,老叶,愿你的心灵平静,愿你的灵魂在天堂安息。我们会为你祈福的!
黄 鹤
草于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