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谨以此文祭奠叶炳鑫律师
昨天还“同车共济”、一起旅游的人,今天却走了,永远的离开了,那种痛,只有亲身经历才能感受到。
所里年纪最大的执业律师叶炳鑫今天早上突发心脏病,抢救无效去世,享年63岁。
叶律师曾是铅山三中的教师,执业之前可谓是桃李满天下。2004年到我们事务所执业,擅长于婚姻家庭、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,是所里诉讼事务的主要办案律师之一,因为办案业绩优良,2008年成为我们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。为人谦逊、耿直、自信、乐观,是我们所里以勤奋、好学见长的律师。家有一老是个宝,他的去世,对他的家人、对我们事务所这个家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,心痛是我们现在所有同事的唯一心情,并且这种痛无法用言语表达完全。
还记得2004年的十月份,我们全所自驾车到黄岗山旅游,叶律师的家就住在黄岗山脚下,他半路上的车,这是他第一次和我们见面,我们当时说要“同车共济”。这一接把他接来了所里,成了我们的执业律师,继而成了我们的合伙人,昨天我们从上海回家的路上还在说要买新办公楼的事儿,还聊他打算买车的事儿,我们都期望着走得更远,昨天的我们谁都不会想到今天竟阴阳两隔。他的二子一女分别在南昌、南京、加拿大,他和太太在上饶买了房子,铅山的房子却始终不卖,曾和我们开玩笑说他不卖房子是想在自己死的时候有地方放他。他走得太突然没留下任何话,他的走让我们措手不及,他曾说的玩笑话我们记起来了,全当做他的遗愿,送他回铅山的家,接他来送他回,起点也是终点,终点亦是起点,新的一个轮回。人已经无法唤回,我们唯一能作的就是祈愿他走好!
叶律师一路走好!我们永远记得您与我们一起度过的每一天!
毛 巧 云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